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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5年
  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
  國辦發明電〔2014〕28號
 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  經國務院批准,現將2015年元旦、春節、清明節、勞動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。
  一、元旦: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1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
  二、春節:2月18日至24日放假調休,共7天。2月15日(星期日)、2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  三、清明節:4月5日放假,4月6日(星期一)補休。
  四、勞動節:5月1日放假,與周末連休。
  五、端午節:6月20日放假,6月22日(星期一)補休。
  六、中秋節:9月27日放假。
  七、國慶節: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,共7天。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  節假日期間,各地區、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衛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事件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,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。
  國務院辦公廳
  2014年12月16日  (原標題:國務院辦公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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